子女要不想干了要辞职或者协商跟公司解聘,你们会亲自去帮忙做吗,还在那里振振有词认为自己很有理?
- 子女换不换工作你们会管吗,并且去打击他们,还让他们想好自己想好能做什么再换工作,要不然就乖乖?
- 做父母的有权利让自己孩子所在公司辞退自己子女吗
- 现在由于自己不想干了,想直接走人,可以吗
- 不想做了,是辞职还是被辞退合算些?
子女换不换工作你们会管吗,并且去打击他们,还让他们想好自己想好能做什么再换工作,要不然就乖乖?
不会管,但可以建议
做父母的有权利让自己孩子所在公司辞退自己子女吗
父母没有权利让自己孩子所在公司辞退自己子女,但是父母去公司闹或者提意见,孩子工作也不舒服,公司领导用人也会很谨慎,孩子在公司发展多数会受到影响。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赔偿,还是有权利可以辞退员工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在由于自己不想干了,想直接走人,可以吗
不行,如果是个人的话一定要提前打申请,要不又可能扣你工钱,如果是正规的公司的话,也要把提前打申请,还得把五险一金搞清楚,要不就可能吃亏
不想做了,是辞职还是被辞退合算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建议你可以在第四十条的第二款上想想办法;如果你有失业保险的话,公司炒你,你是有失业拿,如果你辞职,公司按辞退帮你办你就有失业金,如果按你辞职正常办,那你就什么也拿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