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合同工资跟说的不一样,说这只是一部分? 公司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 求助:合同上的工资与最开始谈的不一样,该怎么办?!
- 合同上的工资和谈好工资不一样,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 老板要跟我签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上写的跟说的不一样
- 拿到一份工作offer,可是合同上写的工资跟谈得不一样,人事说因为合同
求助:合同上的工资与最开始谈的不一样,该怎么办?!
不要有顾虑,确实是坑了你的话,先心平气和找他们谈,谈不拢就只能走人了,毕竟还在试用期嘛,找工作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不过要是你很想留下来的话,又谈不拢,那就只能忍忍了
合同上的工资和谈好工资不一样,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只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现在很多私营企业在工资方面都是这样运作的。比如工资2000,但合同上基本工资为1300、报销通讯费、交通费等700。主要目的是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合理避税,同时少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一般会按面试时谈好的条件支付工资的。至于周末、国庆期间的假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周末加班加班费是日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是300%。
但一般私营企业不会按标准发放,都是企业自己制定的加班、补休标准。你公司只要按公司制定的标准补偿就好了。
老板要跟我签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上写的跟说的不一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工资写低是为了以后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或缴纳社保的时候,按低的基础缴纳,可以给用人单位节省费用。
但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拿到一份工作offer,可是合同上写的工资跟谈得不一样,人事说因为合同
还没有发offer,为什么你已经知道自己的工资了呢?
不过与其等发了offer再谈,不如你现在就跟人事的谈谈,发了offer基本就没得谈了,而且人家还会认为你这个人做事情不靠谱,今天一套明天一套。现在就去谈,诚恳的说明当时的情况,然后说出自己的薪酬意向,当然,最好还能证明你的能力应该配得上更多的工资,看看人事的怎么说喽。
另外,工资只是一个方面,还要看看公司有没有想办法帮你处理税收方面的事情啊,以及其他的福利、假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