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奶茶店就业 然后国庆前离职但是国庆还要回去上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呢 没有三倍工资的?
国庆之后有员工离职,国庆假期需核算工资给离职员工吗?具体怎么核算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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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没提前通知就突然离职,应当按公司有关规定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那就只有付给工资了,但是可以按基本工资(没有奖金或额外的补贴)按每月21.75天计薪日数的比例付给。
国庆节后离职,10月工资算怎么算
国庆节后离职,如果10月份没上班,一般单位是不会再发十月份工资了,国企可能还会发一点。
这个主要看单位,建议直接去单位人事部门问问。
国庆后辞职,国庆期间的算工资吗
国庆后辞职,国庆期间的不算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国庆节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国庆节没有上班的,且十月份没有上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十月份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国庆节后离职,国庆节算不算工资
国庆节后离职,那么国庆节是不能算工资的,因为这在现实的工作当中都是这样的,除非是你在国庆节后又上了几天班,然后再辞职,那么国庆期间是算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