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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或实习生不小心让公司损失了300万,是让自己全额赔偿吗?这样做合理吗?

员工或实习生不小心让公司损失了300万,是让自己全额赔偿吗?这样做合理吗?

实习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小心损坏了3百块钱的东西,需要陪尝吗?

如果人家公司让你赔偿,你是有义务赔的。一般情况下,有的公司也不会让你赔,毕竟你也不是故意的,以后工作小心注意操作作业,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因个人疏忽,导致公司巨额损失,是否需要我一人全额赔付

1. 你是公司员工,公司盈利与亏损与你没有直接关系。按照法律规定,造成28万元的损失你不需要个人承担。

2. 如果你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受到损失,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给进行处罚,一次性处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3. 如果不是故意破坏,向公安局报警不会受理,到法院起诉也不会受理,更不会进监狱。

员工工作失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需要全额赔付吗?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般赔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53936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让公司损失了一千多,现在公司要实习生赔偿60%,请问该不该赔偿?或者赔多少?

这个没有法定额度的。主要就是看约定额度及其合理性。约定额度包括了合同约定和制度约定。

首先是界定责任。并非你经手就该你承担责任,若你是依规矩操作的则一毛钱也不用赔。若就是由于你的疏忽而造成,道理上说你也不用赔,因为你是实习生,本来他们的制度就该对实习生的操作有监管的,放弃监管导致的失误不用你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那种由于你的故意、违规、不听从指挥等导致的损失,你就要承担一定的赔偿了。

这个赔偿的数额或比例还与你的报酬水平相关,若你的报酬水平就没多高,就意味着你的职权有限、职级很低、责任很小,就用不着赔到很多的。就你的数字而言,若给你的实习补贴是2千多,则你的日补贴额就大约在100元稍多,对你的处罚性的赔偿措施在100到300元左右就是个相对适当的数额,你的失误行为严重违规,就该往300元靠,一般性的违规就可以在100元处选择。

因为你的负责人、主管领导、制度设计可能都要对这个损失结果承担责任。除非这些统统都免了责,例如,制度规定你不得为,也明确告知了你、实习负责人也要求过你不得如此作为、主管领导也表示过不批准你的做法,结果你饶过了人家所有的流程屏障,生生硬是损失了人家的钱,恐怕你就要承担相对高的赔偿了。

除非是你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害,其他任何超过你报酬水平20%的都应该不是个合理的水平,或者说处罚后导致你的报酬水平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的都不是适当的……

所以这里有很多相对因素在影响。归根结底,就是你该承担的责任怎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