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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的时候在公司吃的饭,离职后公司应不应该报销?

在职的时候在公司吃的饭,离职后公司应不应该报销?

在职期间产生的药费,离职后还给报吗?

在职期间产生的药费,如果能够证明应该报销的,离职后还应该可以报。

  但是员工在离职时,通常是办理交接,双方关系已经解除,所以再去报销,有一定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离职后在职期间看病费用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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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如果已经结清或者补偿,就不能再报销。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职期间导致公司有一定的损失,并未马上进行处罚,离职后公司可以追究责任吗?本人需要赔偿吗?

不可以。

因为该员工在职时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或者是公司授权的公司行为,发生你说的问题责任应该由公司来承担。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你描述的损失是该员工故意造成的,那么,该员工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是职务侵权责任。

辞职后,在职期间的看病费用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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