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职业

你好企业要求职工星期六上班,又不给加班费还要进行劳动纪律资考核迟到早退还要扣工资是违法吗?

你好企业要求职工星期六上班,又不给加班费还要进行劳动纪律资考核迟到早退还要扣工资是违法吗?

我们公司要求全体职工周六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是违法行为吗?

肯定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我们公司星期六要求全体职工周六全部上班,不但不给加班费,有的职工迟到几分钟还罚款,请问合法吗?

因生产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首先应当协商一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形下,合理的安排延长工作时间。且应当足额支付法定的加班费。

协商一致安排加班,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迟到者可以根据厂内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罚款是不足取的。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

若未协商一致安排加班,劳动者可以以其它有利于自己的陈述辩护。

你的情形,应当注意几点:侵权行为要已经确实发生了,若仅仅安排加班,还没有到支付工资的时间,就不能判定不支付加班费。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周六 周日要求我们去上班不给加班费

展开全部

试用期只是借劳动合同期限所约定的而已。只要在用工之时起,用人单位就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可以在厂里拍照,录像啊,还有用指纹扫描登记上下班的时候可以录像起来,这些都可以做为证明有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可以以不给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支付加班费、等理由提前3天交辞职书。到时候再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自上班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不过法律上是这样,只是劳动局给不给处理,给不给你维权,那就难说了!(这是个无法无天的社会)

单位要求星期六上上午上半天班,并且不给加班费,是否违反劳动法?

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节,可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