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年约在几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绩优者将给予资位晋升或管理职派任?(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职位晋升如何进行?)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职位晋升如何进行?
职位晋升应该是属于职业发展的范畴,不在绩效管理制度中,应该有独立的职业发展管理制度,但是会和绩效管理有些接口
并不是绩效好就可以晋升,但是晋升的人业绩肯定要好
绩效好就晋升会使人员遭遇天花板,一个优秀的销售,业绩突出,提升为销售经理,却不见得合适,因为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在能力要求上差异很大。但是,如果销售有几星级销售,他可以从三星升到四星,这就是所谓的Y型职业通道
一般公司各部门的每月绩效考核指标什么时候提交
绩效指标设计
第一条KPI考核指标的确定
(1)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代表部门的核心责任和当期重点工作。
(2)公司部门KPI体系是基于公司目标层层分解,是兼顾公司的内部运营和外部市场要求、成果和执行动因等因素之间的动态有机结合。
(3)首先,依据公司年度发展目标进行提炼公司级KPI,结合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提炼部门级KPI,再综合部门职责提炼的KPI最终形成部门KPI指标库,选择最重要的能反映出被考核部门当期业绩的评价指标作为部门考核指标。
(4)公司年度计划及任务书构成KPI指标的底线值、基准值、努力值的来源。
(5)根据公司发展和组织变化的实际需要,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定期(约1年或根据实际情况)对KPI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将结果提交公司薪酬绩效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即作为下一年度的绩效指标来源依据。
第二条选择KPI的原则
(1)少而精原则:KPI指标应能够反映出工作的主要要求,简单的结构可以使管理信息处理和评估过程缩短,提高考核工作效益;KPI指标总和应能解释被考核部门80%以上的工作量;
(2)结果导向原则:KPI指标的选择要体现出结果优先的原则,首先考虑岗位的工作产出,从工作产出中分析确定主要和次要项目,再依据其重要性进行筛选,最终确定KPI指标;
(3)可衡量性原则:KPI指标应具备可衡量性、可验证性,至少可以从以下四个纬度之一衡量:时间、数量、质量、成本;
(4)一致性原则:KPI指标与战略目标、经营重点保持一致。
第三条KPI指标的数量和权重设置
(1)KPI指标数量一般控制在5~8个之间;
(2)每个KPI的权重不高于40%,不低于5%;
(3)权重一般取5的整数倍。
第四条KPI指标分类: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把统计数据作为主要评价信息,通过对定量指标信息的直接提取对应于定量指标计算公式,最终获得定量结果的业绩考评指标;
(2)定性考核指标是由被考核部门直接上级对被考核部门的业绩进行评级的业绩考评指标;考核双方需要事先就定性指标的基准行为描述达成一致;
(3)在制定部门KPI指标时应该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评部门进行全面考评,有助于衡量被考评部门的全面绩效。
企业发展到哪个阶段开展绩效考核为最佳时期
一、首先企业已经度过生存期,开始向成长期过度。
二、组织机构规范、制度健全、人员按机构配备,有相对成熟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三、绩效考核初期以目标管理为基础,循序渐进。
四、引入KPI,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流程化、制度化。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人力资源部职位晋升如何进行?
职位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为了吸引所需的优秀人才,并且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特制定此晋升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二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晋升较高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较高职位所需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良好;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训练;
5. 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5 月根据考核评分制度(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 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由试用部门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企业政策在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 凡经核实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以人事通报形式公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3. 总监以上别级职务由总经理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经核决权限核准后,转送人事会办。
4. 各部门经理由上一级主管人员提议,呈总经理并核定,报董事长复核。经核决权限核准后,转送人事会办。
5. 各部门主管及以下各级人员分别由上一级主管人员提议,呈总经理核定。经核决权限核准后,转送人事会办。
6. 普通员工由各级主管人员核定,呈总经理复核,经核决权限核准后,转送人事会办。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第八条 员工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于年度内曾记小过(含)以上处分,自惩处公告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办理晋升,不得办理晋升。
第十条 本制度于制订之日正式生效。
以上是一个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