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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老板会不会故意找茬,然后开除我?我觉得有点太没保障,(试用期内,公司老大故意找茬,然后要开除我,这个公司需要如何赔偿?注 本人按时上下班,本分工作)

在公司上班,老板会不会故意找茬,然后开除我?我觉得有点太没保障,(试用期内,公司老大故意找茬,然后要开除我,这个公司需要如何赔偿?注 本人按时上下班,本分工作)

试用期内,公司老大故意找茬,然后要开除我,这个公司需要如何赔偿?注 本人按时上下班,本分工作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了,老板故意找茬辞退了我,工资也没给,该怎么办?

看什么理由解除,理由不合法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理由合法看是否符合支付条件如正常解除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劳动者确有违法违纪行为,不需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领导这样对我是不是故意找茬

不是。

一听到批评就“跳”,“老虎屁股摸不得”认为是挑刺,忠言逆耳,只怕讳疾忌医,“小疾”拖成“大病”...古人云:“黄金无足色,白璧有微瑕.求人不求备” 一个人有些缺点是正常现象,虚心接受批评,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问题,才能不断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把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干得更加出色。

有话要放到桌面上来讲,及时消除误会和猜疑,通过对问题的查找解决,总结出经验、办法...

朱熹说:“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但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刚到公司 领导整天盯着我 故意找茬 我该怎么办

也许是一种考验,看你的应变能力,不要心虚,自己没做亏心事,他看就看呗,怕他看啊?还有就是要有耐性,有毅力,什么是毅力啊,就是别人做不到的事自己坚持下来了,做到了 ,那就是毅力,同时又要包容,什么是包容呢,就是把你所有的不满与怨恨全部抛之脑后,当你做到了这两点,领导的位子也许就是你做了,对领导对同事都要客气,不要因为他是领导就不跟他交流,要想跟其他同事一样的对待他,因为有些领导很寂寞,可他其实是需要与下属多沟通的,当下属们把领导冷落的时候,领导很可能就会反常,所以生活中事业中都需要你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