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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哪个公司规定员工必须要一点错误都不犯,才能接下有难度的工作?(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时犯错误了要员工负全部责任)

有没有哪个公司规定员工必须要一点错误都不犯,才能接下有难度的工作?(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时犯错误了要员工负全部责任)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时犯错误了要员工负全部责任

劳动法并没有没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时犯错误了要员工负全部责任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劳动法中有没有明确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干有危险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什么工作能有不犯错的

现在我们都很年轻,所有说,么有一份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轻松的1等到我们以后又经验,有实力了!就会发现,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但是每个人都有犯错的!也都会犯错的!加油!

在解决 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 问题方面您有什么经验

米厂员工规章制度

  1. 员工守则:

  (1) 遵守客户、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调动。

  (2) 热爱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工作积极。

  (3)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不拉帮结派,损公肥私;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

  (4) 上班时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5) 上班时统一说普通话,不准讲粗话、脏话、家乡话。

  (6) 上班时不能随地吐痰、吃零食、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聊天或看书、看报、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员工代表公司形象,在与你所服务的人员发生冲突时,不得顶撞,尽量保持克制,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而有损公司形象。

  (8) 在岗位上要认真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与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级安排所定任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失职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达标。

  (9) 不得盗窃公司、客户、同事的财物,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和承担全部处罚,扣除当月工资作抵押,并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户的机密。

  (10) 工作时积极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的情况要施以不同的清洁方法,对于不易清洁的要尽量想办法,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告知现场主管或领班,不得因故而推卸责任

  (11) 如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奖金、辞退处理。

  (12) 在工作时,如遇水灾或火警时要及时通知保安人员或现场主管,并积极协助处理好善后工作。

  (13) 积极接受上级和客户考评,相互沟通、廉洁自律,增则节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司效益和企业形象,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

  2. 员工因清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作记过处理。

  3.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将作警告、记过罚款处理。

  (1) 员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洁、不干净、皱折、破烂的。

  (2) 服装的纽扣没扣好、领口、袖口、衣下摆等处的内衣外露、外翻、鞋子不干净的。

  (3) 工作牌没有在正确位置佩戴整齐,脏、旧、破烂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4) 头发没有按标准进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为寸头、无胡须;女:束扎整齐洗净、梳顺)。

  (5)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的。

  (6) 员工在工作范围内说粗话、随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闲聊、呆站、大声喧哗、清洁工具、清洁材料随处乱放、随便舞弄清洁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 员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纸皮、易拉罐等废品的。

  (8) 员工将清洁工具晾晒、摆放在公共场地,经教育仍不更改的。

  (9) 对装修工人任意抛洒、堆放装修垃圾时,员工与装修工作或住户争吵的(遇此情况要立即告知项目点管理处,由项目点管理处进行处理)。

  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过或辞退处理

  (1) 员工因清洁质量或者言行举止被管理处投诉的。

  (2) 本公司员工相互争吵的,或与管理人员、客户发生争吵的。

  (3) 员工擅自移动客户或顾客放置的物品、杂物的。

  (4) 员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 员工谩骂或威胁他人的。

  (6) 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接私话的。

  (7) 员工故意浪费材料的。

  (8) 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清洁工作,在清洁工作中对不易做干净的地方借故推托的(遇此情况如自己不懂时应向主管或班长请教怎样处理,根据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动班长或主管提出,由班长或主管到公司去领取进行处理)。

  (9) 员工在工作中,对主管指出的不足之处没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观条件不能及时改正,但又没有按期完成的。

  (10)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未严格执行着装要求的。

  (11) 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之上者。

  (1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外出超过15分钟之上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13) 员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书、看报、睡觉、乱添乱画、抽烟、吃东西的。

  (14) 员工旷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 员工不服从管理的。

  5.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大过并辞退处理,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

  (1) 员工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公司和客户形象的。

  (2) 员工因玩忽职守,影响工作和造成损失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3) 员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户办公用品(电话、传真、复印等),按偷盗论处。

  (4) 不爱护并损坏、丢失清洁工具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5) 员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启动火警系统,造成人为惊慌和混乱的。

  (6) 员工在清洁各种玻璃、金属表面、木质地面、石材表面时乱划或腐蚀其表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7) 员工故意损坏或偷藏他人财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8) 员工殴打他人的。

  (9) 员工在上班期间,与项目点所在单位发生非工作性接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 员工因病、事请假者,如没有准假而擅自离开岗位者。

  (11) 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开的(需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报告,经主管签字同意,交经理审批同意后,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后方可辞工)。

  6.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 工作认真负责,清洁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户书面表扬或所在工地被评为区、市、省卫生文明小区、清洁先进单位的。

  (2) 员工拾到财物,主动上交客户、公司主管的,奖励50-200元,并通过表扬。

  (3)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如火警、水灾等)立即告知客户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善后工作的。

  (4) 积极举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如偷盗等),经查证属实的。

  7、其它事项

  (1) 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急病或交通意外) 须请假者,应尽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满或未满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则不计工资。

  (2) 在清洁过程中,发现电梯不锈钢、地面花岗石、墙面、天花、灯饰及其他物品(如不锈钢烟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报警器、开关等) 遭严重划伤、损坏、丢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3) 公司从项目点撒场后,员工必须在第二天早上8:00到公司所通知的指定地点报到,听候安排,否则作为矿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