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我天天吐槽老板,不满现状,那我是应该辞职还是坚持? 老板老是挑刺该辞职吗
对于整天指责我的老板我该跳槽吗?
这个老板是不是有问题
你说你自己做得很好,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你呢,是不是你也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在哪方面做得真的不尽人意
另外,没有一个好老板会这样骂员工的,说脑筋有问题,性格有缺陷之类的.即使你有错也不应该这样
现在都是你的一面之词,你先要做自我反省...如果你说的都是对的话,你这个老板肯定有问题,长痛不如短痛,以后工作下来,肯定跟他之间的摩擦不会少的.还不如早点换个工作
当然了,要换工作,现在的工作机会也很难找的.你说找工作绝对是不难的,你是不是出去试过呢..现在金融危机,做什么都不容易.如果你辞工之后,找到的工作甚至还不如这个呢.
你自己好好再想想,或跟家里人或女朋友商量下
总是被老板批评 我该辞职吗?
因为一个毫无价值的人,从老板的角度来说,最经济的办法就是直接开除走人,而不是总是花时间去批评。不要认为你的老板说的都是废话,没水准,要知道,老板们全都是理性经济动物,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老板,不赚钱就死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他们的眼光可能比你更理性。所以,该听话时还听话,对一个普通职员来说绝对没有坏处。
总是被老板批评,职场的工作信心自然会被严重打击,有些情况下,我们还会产生自我怀疑:我真的适合这家公司吗?我真的适合这份职业吗?老板是否看我很不爽?这都是很正常的心理现象。辞职不是小事,在判断时我们还需留个心眼。如果你的老板总是对事不对人,那麼恭喜你,他不止不想开除你,还有些要栽培你的意思。但是,如果他在批评时产生明显的倾向性,有时甚至对人不对事,那麼你就该考虑是否要另谋职业了。
总是被老板批评这件事,尽管很多人理性上知道老板并不全是坏心,但是现实中,要接受还是挺困难的。从人的心理需求来分析,人人都有被认同的需要,当我们感受到他人的认同时,就会变得愉快而大方,更愿意接纳别人的意见。而当一个人被批评,被否定,不管这种批评是严厉而直接的,还是婉转的,都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进而产生对批评者的排斥心理。这也就是为什麼领导总是惹人厌的原因。
如果说有什麼办法能改变这种不开心的话,那麼不妨将心开启,这样想一想:虽然被批评,至少他没有当众批评你。当众批评你了?他没有扣你薪水降你职吧。一般来说,批评总是找到了点由头的,把这些当做一种锻炼,就当修身养性好了,尽可能的改掉那些坏习惯,等到成功的那一天,你会为自己骄傲的。
对公司以及现在工作环境非常不满,是否应该辞职走人?
劳动者对公司以及现在工作环境非常不满,该不该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老板说我工作表现不好 是该辞职还是继续
靠我要是老板我也这么说,你办社保我说你哪地方不好,你涨薪我也这几个地方说你不好,人无完人的,总是要有缺点的。这种鸟儿老板劝你还是赶紧找个工作,然后辞职吧!而且你的公司一看就是不正规的。因为所有正八经的公司实习3个月后都会给你入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