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施工员在工地上没拿到工资怎么维权? 工地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在工地工作没拿到钱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地工作,只要他遵守公司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上级分配的任务。到了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发薪日,用人单位就应该据实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如果到了约定的发薪日,你没有得到工资,你可以到工地财务科,向会计询问一下具体原因。
如果会计含糊其辞,消极搪塞,不做正面回答,那么,作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地拖欠工资不肯发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工地工资迟迟不发可以劳动局投诉吗
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个人的基本资料.然后去该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可以向法院投诉,强制执行.
<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在工地上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