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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交房延迟违约

如何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交房延迟违约

如何认定开发商是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的选择如下: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择一金额较高的要求开发商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计算违约金一般有下列几种方法: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根据建 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实践中一般是在主体工程竣工,通过工程质量验 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验收)及消防验收后,就视为具备了交付条件;如有电梯、燃气管道的还同时有电梯准用证和燃气管道工程验收证书,在此条件下则以卖方发 出的入伙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计算

一般在实践中,都根据双方约定的金额来进行计算,如约定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面对这些情况时,法院的判决有以下几种可能: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每天万分之三。

3、经申请审查后认为违约金为高,予以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三、延期交房引起买方损失的计算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如何要求开发商违约赔偿?

魏国鹏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在你们的买卖合同中会约定违约责任,你们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确定损失赔偿金额。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第一,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如果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15条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若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付?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