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试用期是否违法? 试用期不交社保违法吗
试用期不签合同的公司算违法吗
应该这么说,试用期合同不是一个单独的合同,它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的的一个条款。如果先签了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期限那么才有试用期存在的可能和必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定劳动合同,因此有关你试用期内的待遇问题应该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像你这种先试用期后才出现劳动合同的情况虽然说很普遍,但实际上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你不愿意和公司反抗因此丢了工作,那么就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工资卡或者信封或者考勤卡这些能够证明你在这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如果公司履行了承诺那么皆大欢喜,如果公司试用期满后辞退你,你可以以上述证据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至于试用期期限,三个月是违法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还有一点,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工资80%,对于试用期期限有有相应的调整。不过只是草案还没有法律效力,提供出来让你参考一下。
试用期期间罚款合法么…?
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正式工作期间,员工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否则一律要接受规章制度的处罚。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员工明示并体现公平,设置的罚款不得不合理不公平,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符合以上情况的罚款制度,可以认可其效力,员工应按照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这里所说的罚款,并不是行政处罚里说的罚款,而只是企业规章制度上规定的扣发部分工资的措施。用罚款一词,不太准确。
试用期协议合法吗?
该协议违法,是无效的。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否则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与你签订的试用期协议,以及“协议中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试用期后再签合同上保险”等,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自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的二倍的工资;支付同工种、同岗位的岗位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公司规定有试用期又有考核期合法么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考核期的这种说法,试用期是可以的,因为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考核期就是试用期,那么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请去问清楚这个考核期属于什么性质,如果考核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这个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是不存在神马考核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