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个税师(1+x个税计算)
子女8月大学毕业,9至12月的专项附加父母能扣除吗?
既然是“专项”扣除,当然是从开始到结束。
也就是说从孩子上大学开始(政策开始实行起),到孩子大学毕业。
所以,毕业后的那几个月是不能算的。
但是因为可以按年计税,整个的税费可以年底了再清。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起始时间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起始时间:子女教育扣除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1)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2)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子女在中国境内、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个税扣除子女教育信息,原来高中,现在大学,用修改吗?
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就是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
个人所得税扣除子女教育年龄
1.根据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