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有死,可户口却被下掉了,派出所说人已死了,请问能打官司吗? 户口注销后被派出所抓了
- 人活着户口却被派出所注销怎么办?
- 请问现在我们国家有没有规定,人死亡了,不注销户口是犯法吗?谢谢亲爱的大家!
- 人没死户口本上户口注销了
- 怎么能查到一个人 死了还是活着 去公安局查户口 行么 要什么手续人家才会告诉我
人活着户口却被派出所注销怎么办?
第一查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一般是村里或者家里人上报人员死亡(宣告死亡)注销,或者是长期外出派出所没有身份证照片,同时户口上又无其他人和联系方式,派出所给户籍冻结(说白了就是注销)。
可以拿老户口本和身份证,让村里出份证明去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派出所调查属实后会给补录户口。
请问现在我们国家有没有规定,人死亡了,不注销户口是犯法吗?谢谢亲爱的大家!
,根据国家现在的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不注销户口犯法,但是违法的是,在一个月之内,家里应该到派出所注销户口的,如果还用故去的人的身份证,户口办理一些事务,出现问题后,家里要负全部责任的,尤其是再冒领工资,那就是诈骗行为,情节严重的,按贪污罪论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人没死户口本上户口注销了
户口注销有以下几个情况:
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已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后在本县范围内恢复户口的;被监外执行人员要求恢复户口的;退伍、复员、转业安置后要求恢复户口的;出国、出境公民要求恢复户口的。
恢复户口:
(1)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人员等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被监外执行人员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
(2)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
(3)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
(4)因私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的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但具有华侨身份的除外。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对资料不齐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应该补充的材料;
3、审批:由受理单位、县级公安机关按职审批。
怎么能查到一个人 死了还是活着 去公安局查户口 行么 要什么手续人家才会告诉我
公民生存、死亡证明不由公安机关出具,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公安部官微晒清单: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扩展资料
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包括:
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解释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解释
3、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解释
4、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解释
5、偿还能力证明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431363635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即可。
12、人员失踪证明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3、保险事故证明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公安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力。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公安部官微晒清单: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