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会分国籍关押吗?(请问,看守所的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是怎样的?)
请问,看守所的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是怎样的?
在我国,除特殊人员(如四人帮、政府省部级以上高官、某些政治犯)在特定地点关押外,一般刑事犯都是统一关押,不分等级的,不论你是经济犯罪还是暴力犯罪还是职务犯罪,也不管你是蓝领还是白领还是金领。女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女号”关押的,同样也是不分等级,无论你是年薪三十万还是初入社会的大学生。至于比较文弱是否受欺负,这是一个敏感问题,你得等你关心的人出来让他亲口说。看守所里现在没有统一的劳动内容,只有日常“值日”。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听课、学习、看电视、放风,有时还要被提讯、谈话等。具体呆多久,要看是什么案,案件进展是否顺利。
嫌疑人被判刑后会怎样分配监狱.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监狱法》等都没有明确对判刑后如何分配监狱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扩展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和监狱在关押的人员,主要的承担的司法责任等方面有区别,主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一般警察把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拉出来监视居住,警察会通知家属吗?
会通知的。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可以行使民事权利吗?
1、当然可以享受。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罪犯,只是有犯罪的嫌疑而已。
2、犯罪嫌疑人概念: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