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超过18岁后还能更改身份证上的名字吗?(年龄超过18岁后还能更改身份证上的名字吗)
年龄超过18岁后还能更改身份证上的名字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知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道名字的其他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申请;
(二)居民身版份证、居民户口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权名,生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四)已变更姓名或者已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过了18周岁还能更改身份证名字么?求详细方法
可以改,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复杂了。16周岁以上的公民,公安机关要严格控制”办理,更增加了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难度。且从更名后给当事人再来的诸多不便,比如用原姓名申领的银行卡、驾照以及可能已经存在的保险(含社保)等,都需要一一变更。唯一不能够如愿的是,毕业证书永远不可变更,学校充其量会依据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为你出具一份同等学历证明,而不会重新为你补发变更姓名后的新毕业证书。这就使得你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每逢需要使用毕业证书时,需要同时提供派出所的变更姓名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同等学历证明。
说这么多的目的,是要告诉你,一、改名字太难;二、改名后的麻烦世太多,三、“因身份证遗失 以防被不法份子利用,现欲将更改身份证姓名”的理由太牵强。且即使你改了姓名,并不免除你仍需承担不法分子冒用你身份证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登报挂失应为上策)。但最终改不改,你拿主意,公安局决定。
一般需要送一点意思一下滴
年龄超过18的人可以改名字吗
但由于人是社会的人,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实践中,一般说来、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就会麻烦些可以啊。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名字当然是属于自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
请记住:最关键是理由、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名字的改动也有一定的社会限制和法律程序。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更改名字,势必会给社会管理带来混乱
年满18岁后,身份证的名字还可以换吗?怎么办理?
姓名变更 (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全国程序统一,审核较严格.不需要缴纳手续份,只需工本费约38元)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