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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法院判了,强制执行,对方账户没钱,怎么知道对方账户啥时候有钱?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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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

1、如果对方没有钱,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2、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本执行案件即告结案,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这是2009年3月19日,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中规定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5、《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第8条规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议庭评议,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结案:

   a、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b、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c、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d、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e、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f、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的;

   e、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资金的。

被执行人不还钱,银行账户上也没有钱? 怎么办?怎样知道对方在银行上有没有钱?

可请求法院查询。但执行申请人须提供被执行人存款的确切线索。

法院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不给钱法院执行局查账户无钱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钱,是恶意躲避执行,则可以向法院说明,这个会触犯刑法。如果对方真的很穷,那你只能自己承担了,这个属于社会风险。

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了,可是对方一直没钱,查不出他的存款怎么办?

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不过,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他确实没有什么财产,法院也没办法执行的;

  (3)你们能发现他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他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一旦公安立案,他有可能被判刑,那时也许他对赔偿会积极些。

  2、“如果对方真没钱怎么办?可以强制变卖他的房产之类吗? ”:

  (1)可以,但前提是,这房产必须是在他的名下。

  (2)根据你所说的情况 ,如果房子是在他父母名下,就是他父母的财产:不能变卖用来偿还他的债务的。

  但是,如果你们通过到房管局查阅房产证查到房子以前是在他名下、在他出事后才过户到创始父母名下的:可以向法院追究他拒不履行判决的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他赠与父母房产的行为,收回房子拍卖用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