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犯罪应该如何处罚 残疾人违法怎么处理
残疾人犯罪怎么办
残疾人犯罪,除了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外,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残疾人范围可以适用指定辩护。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我国对于残疾人犯罪有什么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残疾人犯罪的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量刑时,注重依照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挽救一般失足的残疾人,使他们重新走上新生。
残疾人犯罪如何量刑
首先,残疾人和其他主体一样,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定罪量刑。但是,如果法律在量刑上有相关的有利规定的话,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依法处理。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刑法》中一条涉及残疾人的量刑规定,但要注意:对于聋哑群体的规定是必须要达到又聋又哑的程度,单独的聋或者单独的哑是不能适用这一条的。对于眼睛受损的群体,如果达到盲人标准的,可以适用这一条。除了盲聋哑以外的残群体,包括其他身体残疾,《刑法》是没有规定相关量刑情节的。所以,残疾人犯罪,法院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依法量刑。
残疾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刑法是这样规定残疾人犯罪的处罚 :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