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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母亲都是被执行人,而且都已过世,名下无财产,现在我买房卖房会受影响吗?

我父亲母亲都是被执行人,而且都已过世,名下无财产,现在我买房卖房会受影响吗?

父母去世后房产能卖吗

不可以,只有房产的所有权人才能处分房产,进行买卖。其他人无权处分房产,继承人只有继承房产并且办理变更登记以后,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才能去买卖。

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母亲已去世,父亲有权卖房子吗?

你好,母亲去世以后,父亲是否有权力卖房,主要还是看房屋所有权的划分,如果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那么父亲是没有权力卖房子的。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持有人是父母双方,父亲想要办理卖房手续,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然后把房子分割以后,可以有权卖房。如果房产证持有人是父亲一人,这种情况不需要其他人同意,父亲可以直接去办理卖房手续。

父母都过世了,留下的房产还能过户吗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此,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无需办理登记,所以可以不办过户手续,但是如果是之后要处分该房产的话,则须经“双重登记手续”即先登记在自己名下,再登记在买受人名下。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也无需登记。

被执行人本人没有财产可执行,那么他与父母的财产属共同的财产,属这种情况下可申请执行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扩展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于执行的财产范围,包括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另外,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对于执行财产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根据依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家庭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