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无限一所在地户籍人口在什么等方面的相关权益 论述军人享有的特有权益
关于军人身份证和户籍的问题(补充)
你虽然有二代身份证但户籍数据库里没有你的身份信息也是不行的,你还是要办理军人身份证的,既然国家让办理军人身份证了,那你今后户籍的去向国家也是会给你安排的,最差也就是回原籍,如果地方待遇好说不定就能给你安排个工作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了,何乐而不为!哦对了,你在申请办理军人身份证的时候还是要填你以前那个身份证的号码!
军人落户政策
1、士兵不能在驻地找对象或结婚。所以正常情况下,单位不会给他开证明。如果想变通,就让他在京外单位开证明。
2、在复原命令下达前结婚,可以落户女方户口所在地。
3、现在已经没什么2年之说了。
4、他现在户口在军队,或者说没户口。而不是西城集体户口。
军人可以享受到那些权利?
军人享受国家抚恤和优待的权利,但不是所有军人都可以
国家征兵政策
可以的一、关于年度兵役登记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兵役登记工作主要进行二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时间提前。将原来每年9月30日前完成的兵役登记工作,提前到6月30日前完成。二是范围拓展。今年年满17岁的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男性毕业生也要进行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对象条件范围。今年兵役登记的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范围内,201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和17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男性毕业生。退伍军人不再参加登记。
(二)兵役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办法。兵役登记开始前,由各县(市、区)人武部在本辖区向社会发布兵役登记通告,明确登记有关事项。①摸清适龄公民底数(5月31日前)。由各县(市、区)人武部通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摸清辖区符合兵役登记的常驻人口男性公民底数,并逐人发放《兵役登记(核验)通知书》。②开设兵役登记站(6月1日至30日)。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协调派出所、卫生院,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开设固定兵役登记站,在所有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单独设立兵役登记站,在人才交流中心、集贸市场、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流动大的地方设置流动登记站。符合登记条件但因外出等原因不在登记地的公民,应限期返回登记,确因实际情况暂时不能返回的,暂由其家长持有关证件代为登记,待本人返回后,及时到兵役登记部门进行审核登记。③确定预征对象(6月1日至30日)。与登记工作同步展开,按照征集新兵的政治、身体、年龄和文化条件有关规定,由兵役机关组织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审查,依法确定其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对应征公民通过组织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年龄等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人员确定为预征对象。选定预征对象经公示后,由县(市、区)人武部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等候通知参加年底组织的征兵体检。
二、关于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数量保持去年规模,提高本科以上毕业生入伍人数和比例,把本科毕业生,特别是二本以上取得学士学位,具备提干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作为重点,尽量增加数量。
(一)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对象条件范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主要对象为2011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各级各类院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自考类院校学生和女性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在内。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在冬季征兵时直接参加学校所在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再进行网上补报名,并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手续。
(二)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组织实施办法。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应做好以下三项工作:①预征报名(6月底前)。参加预征的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登录互联网上的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存根。②初审初检。网上报名结束后,院校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等进行预审。院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院校对预征报名人员集中组织政治初审和身高、视力、肝功等征兵基本体检项目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③预征对象管理。网上确认预征对象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市、区)人武部将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通知各乡(镇、街道)武装部,为征集工作实施做好准备。征兵开始前,由各县(市、区)人武部逐一通知预征对象报名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先征集。
三、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为鼓励男性大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七项: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凡初审合格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将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安排进站体检;对因各种原因延误报名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在体检结束前,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及时安排其上站体检,不受进站人员比例的限制。二是优先征集。优先批准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在体检政审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三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四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四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六是退伍可重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七是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按照非农业户口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