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我的多亲戚少被换名了补偿款没下来我想换过不换怎么办?
- 我与邻居互换土地现我家土地被征用我想换回拿补偿款他不肯当时没有任何协议土地的使用权是我我该怎么办
- 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三个月时间了补偿款到现在还没发下来该怎么办是
- 土地强占补偿费太少我不愿意怎么办
- 我和本村人互换了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而粮食补偿款被跟我换的人拿了。这个属于不当得利吗?我该怎么办
我与邻居互换土地现我家土地被征用我想换回拿补偿款他不肯当时没有任何协议土地的使用权是我我该怎么办
用法制维权,找报社记者。
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三个月时间了补偿款到现在还没发下来该怎么办是
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强占补偿费太少我不愿意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土地法律规定,对于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我和本村人互换了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而粮食补偿款被跟我换的人拿了。这个属于不当得利吗?我该怎么办
第一点:你们互换是否有凭据
一般的处理结果是你们再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