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及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更新时间:2022-03-10 03:10:21 • 作者:JULIAN •阅读 9779
什么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
是的,属于法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扩展资料:
一、在被抚养人受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监护时,负有监护职责的公民或组织也不具有以自己名义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资格。
因为他们一样不是具有申请执行资格的所谓“对方当事人”,他们也不能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申请执行,就意味着得以被抚养人名义,承认了被抚养人即使父母离婚时不满周岁,也享有父母离婚诉讼(同上,一概合并之诉情形)中的“对方当事人”地位。
如此推论,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定的监护制度,在抚育费执行案中,其功能丧失殆尽。
二、在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关系包含抚养义务一并判决或调解的,涉案的被抚养的子女不是该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的假定,不成立。
被抚养的子女依法属于父母离婚诉讼中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的当事人;父母离婚后,是相对于不支付抚育费的一方的“对方当事人”,是抚育费的权利主体。该当事人不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也不是第三人,是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一种特别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法定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