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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气橙色预警政府要求停工乙方要求经济补偿怎么回复 暴雨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因天气橙色预警政府要求停工乙方要求经济补偿怎么回复暴雨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经济补偿金问题 !!!

不可以,除非合同上写了此3万9是作为股份。

再一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都有登记的,比如说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会有出资凭证。但是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破产债权,按比例清偿。

破产比例是厂对外债务与现资产的比例,还要扣除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员工工资、社保等,既然是政府要求关闭,这个厂未必会是资不抵债,找企业协商吧,你也是企业的功臣了,为企业这么多年,相信这个事应该容易解决的。走法律程序很麻烦,到头来你可能5000都拿不到。

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橙色预警信号,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一种。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10种,为人们所熟悉的黑色台风预警信号将退出历史舞台。 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与国家的所有应急处置等级和颜色保持一致。

而原有的台风、暴雨、寒冷3种预警信号的黑色预警信号将成为历史,统一以红色为最高等级,由原来的“白、绿、黄、红、黑”改为现在的“白、蓝、黄、橙、红”;暴雨预警信号和寒冷预警信号原规定按“黄、红、黑”来分等级十种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扩展资料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天气炎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寒冷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预计因北方冷空气侵袭,当地最低气温将降到5℃以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橙色预警信号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共有7天假期,初一至初三是法定休假日,仍然工作的人们就可以领到不低于3倍的日工资;初四至初七是倒休的公休日,可以领到不低于2倍的日工资。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除以20.92乘以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新华社)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加班工资的计发成为上班族讨论的话题。很多人虽然知道加班有加班费,但具体的计算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很清楚。昨天,记者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解答了相关问题。

前三天3倍后四天2倍

春节长假放7天,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据悉,今年春节2月9日、10日、11日是法定节假日,12日、13日、14日、15日是休息日。

休息日和休假日,两者性质不同,支付的工资也不相同。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9日到1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2日到15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须给予经济补偿的: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二、劳动者当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给予经济补偿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0、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其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继续订立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简单表述: 1年=1个月 <6个月=0.5个月 >=6个月=1个月 总计=上述计算所得总月份×月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简单表述: 若工资>地方平均工资3倍以上 则总计=上述计算所得总月份(小于或等于12)×月工资×3

注:另外需要注意一点的是: 在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