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慢性病补助怎么办理?(异地医保慢性病补助怎么办理)
异地医保慢性病补助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异地社保,异地就诊,慢性病怎么办理?
一、异地社保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1、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①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②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③出院或诊断证明
④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⑤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
二、异地就诊
1、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2、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由单位经办人凭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①参保人单位证明
②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③出院或诊断证明
④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⑤医疗费用发票
⑥住院病历复印件
三、慢性病
1、费用审核
①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②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③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申报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
②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③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④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扩展资料:
一、赔付办法
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为1500元。
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1、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0.8
2、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0.82
3、住院医疗费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0.83
4、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段增加5个百分点
5、按规定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二、慢性病
1、糖尿病
2、高脂血症
3、高血压
4、脑卒中
5、冠心病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保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异地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医疗保险
办了异地医保,慢性病怎么办呀?
异地医保慢性病补助,需要回参保地办理。 异地诊疗,需要回本地医保主管单位开外出就医证明,在外地诊疗后,回本地报销。一般半年受理一次。
慢性病补助怎么办理
一、你参加了医保;
二、你在参加医保所在镇、县、市医保医院就医,医院调出外地医院除外;
三、该慢性病在医保范围;
四、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 25%。 2 、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40%。 3 、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30%。 4 、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1 、乡镇卫生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 4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55%。 2 、县级医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 3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40%。 3 、县外医院住院 0-20000元报销比例为 20%, 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35%。
五、补助手续可直接在就医医保医院办理。
六、相关咨询:民生问题问当地民政所,他会在上班时间积极回答您的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