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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认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构成条件

医疗事故认定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构成条件

认定为医疗事故必须要具备哪些条件

您好,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认定医疗事故须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个人的执业资格并注册的资质。比如:注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等。没有这些资质按非法行医论处,发生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或造成死亡的,按非法行医罪论处,不能按医疗事故处理。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具有主观上的医疗过失。这种过失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如果是故意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是无法预见或者不可抗力原因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三)医务人员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诊断护理规范、常规,即“违规”的行为。

(四)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这种后果是指死亡、残疾、和明显人身损害。这种损害结果与过失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认定医疗事故是非常严肃的事,必须坚持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原来的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的划分已无实际意义。统称为医疗事故。根据危害程度,又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认定医疗事故,必须经设区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并非随意定性。

患者一方未经医学会鉴定,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向医方索要赔偿或者采取摆花圈、设灵堂、烧纸或殴打、慢骂等行为以达到勒索钱财的属于违法行为。不能按事故对待。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未鉴定前,不得给付医闹赔偿”,对于“医闹”要配合公安部门给予坚决的打击。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何时要承担事故赔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根据不同的损害后果的程度,分为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医务人员没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二是对患者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

赔偿标准

编辑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的判定

这个属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个不好说,建议到医疗事故中心做医疗事故做鉴定。

但是医生没有告知或者没说明治疗风险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行为的违法性;(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