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造成医疗事故的常见原因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以后,一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认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但是提出重新鉴定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比如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不合法,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内容上存在瑕疵。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法院可以不准许进行重新鉴定。
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也就是第一次鉴定申报的材料),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请复议对吗
不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处理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