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职业

已经提前两个月提出离职,主管还要援后一个月再批。我该怎么办? 我要相亲 提前离职

已经提前两个月提出离职,主管还要援后一个月再批。我该怎么办?我要相亲 提前离职

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工,经理却批我2个月后走!还有我的劳动合法已经到期!我并不没续签!请问我公司经理违法吗?我怎样才能一个月后走?辞工是否需要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直接向公司申请可以吗?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你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就应该自你提出离职的三十日内与你办理完交接手续。任何人没有理由强迫你推迟离职,除非公司和你协商一致并有书面协议。

第二,你说你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你还继续在公司工作,就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管你是继续工作一天还是一个月还是一年。如果公司不签,意味着你们的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

想辞职,提前两个星期,领导不批,那我提前一个月还要领导批么?怎么才能离职呢

一、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规定要提前两个月辞职,我只提前了一个月,而且我这一个月还有一

公司做法不合法,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我提出了离职,这个月主管每天都在监视我怎么办?

基于财务工作的岗位特殊性,一下子走不了,交接都在一个月以上,加之单位找人要及时,经过这么一段时间一托,新找的工作一方又等不得,或许是在这段期间遇到了更恰当的人员,推了前面的约定,工作黄了,跳槽人员呢又改变主意继续上班,我也有同样的经历。吃过一回亏呢,估计就不会太盲目的跳槽了。加强能力才是关键,要调整心态,干一行爱一行,如果自己能力过硬,到那里都吃香。还有就是要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员工需求点,照顾家庭啊,同事之间的配合默契度,员工对岗位工作的胜任能力。财务核算模式很固定,一天重复一天,一月重复一月,贵在坚持。如果真是对一成不变的工作生厌、没耐心、出错率高,工作态度不端正。有托踏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