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两千五,工作二十天后,辞职,在职期间预支工资900,问,下个月还能拿多少工资?
- 有一员工每月的工资是800元 他做了20天后就辞职了 老板要给他多少工资才能保证两者都不亏?(不能差分毫)
- 签了合同上了二十天班。工资两千,然后没说辞职预支了一千不做了。请问犯法么
- 我干了20天辞职了,公司规定是下个月发上个月工资结果这个月发工资老板说我传播负能量扣了我20天工资
- 一个月基本工资2000,工时1000,月休4天,9月份做了20天(1号到20号)辞职,工资可以拿多
有一员工每月的工资是800元 他做了20天后就辞职了 老板要给他多少工资才能保证两者都不亏?(不能差分毫)
问你一下你们有签合同吗? 这个每月800元是固定的工资还是要上满多少天才有800元的工资? 还有800元是你们当地的最底工作标准吗?
如果签了合同就好算了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一个月的正常上班系数是174H 他上了20天就是160小时 800/174=4。5977
4。5977*160=735。632这个是你付给员工的工资
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你们公司规定上满了30天或者25天才有800元 那也好算的30天是533。333 25天是640元 如果是规定多少天就用800除多少天再乘上班的20天就可以了
签了合同上了二十天班。工资两千,然后没说辞职预支了一千不做了。请问犯法么
一、没有按法定期限预先的,单位有权主张损失
二、要看所谓的预支是什么概念,一般情况下财务应该是按“借”给职工办理的,如果是这样钱是要还的
三、工作20天的报酬单位要支付的
我干了20天辞职了,公司规定是下个月发上个月工资结果这个月发工资老板说我传播负能量扣了我20天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非法的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个月基本工资2000,工时1000,月休4天,9月份做了20天(1号到20号)辞职,工资可以拿多
1. 第一种可能,2000左右(3000/30*20)
2. 一般当月工作不满的,不会给你算四天休息,所以如果这20天里有正常休息的,也会扣回来
3. 工资一般的算法就是整月工资2000+1000=3000按满勤算,3000/(30-4)=115.38一天,如果前20天有休息,那么就是上多少天算多少天,休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