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劳动法是规定八小时工作制不含吃饭时间吗? 劳动法八小时工作制
劳动法中对八小时工作制是什么规定的?是否包含就餐时间?
分析如下: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法并未明确指出是否包含用餐时间。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根据单位考勤记录计算,员工自进入公司工作开始计算起始时间,直至下班为止。
3、劳动法中对八小时工作制主要针对工作时间,包括工作前后的准备时间,但不包括就餐时间。
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扩展资料:
一、《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6、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9、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0、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包括吃饭时间吗
一、每天工作八小时是指工作时间,严格说工作时间不包括中途休息时间与用餐时间。
二、在连续工作八小时的岗位上,必然有入厕、用餐、饮水等人体自然需要时间,这属于短时的的应当计入工作时间。但要是中途用餐或休息超过了合理时间的则不应计算工作时间,对此一般服从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同时,有的地方出台了地方性规定,可以参照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企业职工三班制工作时间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 》
无锡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三班制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锡劳安〔2000〕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如喝水、上厕所等)、女职工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领导要求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如工会活动时间、行政活动时间、出差时间、履行社会职责的时间等)。
二、生产、工作不容间断的三班制企业员工班中就餐是自身生理需要和工作需要,其短暂中断的用膳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000年十月八日
劳动法8小时工作时间包括吃饭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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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包含。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其中是否包含午休完全是由公司决定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8小时是否包含午休,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制定8小时是否含休息时间,可包含在内或在外。法律参考:《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8小时工作时间包括就餐时间吗?
劳动法
所谓午休时间,其实是劳动法上所称的“工作日的间歇时间”。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日的间歇时间、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周休日等。其中,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给予劳动者的必要的休息和用餐时间。在工作过程中,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休息时间和用餐时间,以使劳动者的精力得到恢复,能够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
一般来说,实行一班制或两班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间歇时间应当在职工开始工作以后4小时左右开始,间歇时间供劳动者用餐和休息,通常为一至两个小时,但不应少于半个小时。有的岗位由于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的间歇时间,应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用膳时间。
在实行三班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如两班工作时间各为8小时,夜班工作时间为7小时,则每班的间歇时间为20分钟。实行轮班制的,其班次经平均调换,一般应在休息日之后调换,在调换班次后,不得使职工连续工作两班。
对于工作日的间歇时间,通常是不计算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的。但如果劳资双方对间歇时间是否在8小时以内有特别的约定,只要该约定高于法律的规定,同样有效。有些单位实行工间操制度,即在上午和下午各4小时的工作时间中间规定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般在工作两小时后开始,这种工间操时间与间歇时间不同,应当计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