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职业

事业单位员工去世配偶无生活来源的如何补贴? 事业单位病故配偶待遇

事业单位员工去世配偶无生活来源的如何补贴?事业单位病故配偶待遇

事业单位员工去世配偶无工作该如何补偿

事业单位员工去世,其配偶是女性的需要年满50周岁、男性的需要年满60周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符合以上条件的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去逝后配偶没有工作和收入有啥补贴

第一部分是抚恤金:国家规定公务员病故后发20个月抚恤金(去世前一个月工资或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因公牺牲40个月,烈士80个月。

第二部分是丧葬费:发去世前一个月工资或离退休费

有些符合条件的还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这个审核一般都十分严格。

事业单位的参照上述执行,就是计发基数也是本人生前工资或离退休为基数。应该说在待遇上目前还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基数因人而异罢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家属补贴的规定

浙 江 省 人事厅

文 件

浙 江 省 财政 厅

浙人薪[2000]70号

浙财行[2000]60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针对各地反映的部分享受遗属补助的条件难以界定、已失去补助条件的遗属继续冒领补助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的补助规定作适当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的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238646335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与前妻或前夫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死亡的工作人员,系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的配偶每人每月补助29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的配偶每人每月补助 25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补助230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抚养的子女;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非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160元。

上述补助标准已考虑了各项物价补贴因素,因此,物价补贴不再发放。

三、对以下几种人员应及时停发或不发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死者遗属已经去世。

(二)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后。

(三)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的。

(四)死者的父母、弟妹,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已作为其他亲属的遗属领取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

 (五)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中,系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

 四、对死者生前患病期间所造成的遗属经济困难,可根据其困难大小,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不超过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补助。

五、需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须由遗属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请表》(附后),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组织审查提出意见,经县以上人事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发给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从工作人员死亡的次月起按月发给,至遗属失去享受补助条件时止。

在本文下发前已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要补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

六、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经费,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七、本通知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八、本通知从发文之月起执行。我省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浙江省人事厅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OOO年四月二十日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其配偶无工作,其单位有没有取暖费补助?

配偶没有工作,事业单位给不给生活补助?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事业单位给遗属配偶每月生活补助的,冬季就有取暖费补助,否则就都没有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