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了,休息日没给领导带早餐要扣我工资要不要换个工作?
- 太憋屈了,领导让我做了件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当初我就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岗位,也干不好这个岗位的工作,...
- 不受领导重视,该不该立即换工作?非常心烦。
- 领导唯独没有给我加工资,我该不该说明
- 休息不开会扣工资对吗
太憋屈了,领导让我做了件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当初我就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岗位,也干不好这个岗位的工作,...
是不是你想的要多了 ?毕竟这只是一份工作,不是你生活的全部。用心做就是了,真的觉得憋屈的话就辞职。因为不能做工作的奴隶。
多换几份工作,说不定你学到的更多。
另外以后别动不动就说想改变自己了,一是改变自己很容易做到吗?二是你要有自己的骨气。
不受领导重视,该不该立即换工作?非常心烦。
主动找领导谈下,要是真的有偏见不用留直接说让老板解雇好了,没必要天天做些小动作让人见不得,俗话说领导领导那就是领到员工朝前走,愿意跟着干那事看得起,也是尊重;要是不珍惜这么好的员工就没必须在那斤斤计较了,一份工作无非就是看中两点:一个就是为了钱,再一个就是为了开心;要是钱也不多干的也不开心那就赶紧撤吧,要是钱多不开心能忍就忍忍吧,毕竟是看钱的,祝生活开心!
领导唯独没有给我加工资,我该不该说明
还是不要明说了,暗地里说一下好。因为这一轮加薪已经结束,单为你一个人出面跟老板提的话,于你于他都不好,况且钱这个东西最难平衡,人们背地里一定没少发牢骚,说你拿的比别人高,主管也没办法,虽然你优秀,但你一个人做不了所有的事情,有时候主管也必须牺牲一下你,这反而是考验你的时候,吃亏是福,着这里很适用。
休息不开会扣工资对吗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规章制度重要有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后具体的处理规定,这样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处理了。关于违约金和罚金的问题,首先从2008年1月1日后除了培训费和竞业禁止或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员工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还有罚金的问题首先针对旷工当日的工资单位依法不予发放,但是额外扣的罚款就没有依据了。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鉴此,公司对你旷工的处罚(罚款100元,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是必要的,只是罚款100元可能会有问题。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对你罚款100元肯定超过20%,具体超过多少,要以你的月标准工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