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都辞职了,我现在辞职好不好,万一不让走,人手不够,咋办? 和同事相处不好想辞职了
- 我辞职主管批准了但后面因人手不够不让我走了我该怎么办?!
- 公司人手不足,可是我又想辞职,同时,又不想闹得不好。该怎么办呢??
- 我要辞职但单位说缺人不让走怎么办
- 同事说要辞职辞职报告都交了,动静搞那么大,现在却因为自己没本事走不了,说领导不让他走。这种人怎么有
我辞职主管批准了但后面因人手不够不让我走了我该怎么办?!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4、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5、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人手不足,可是我又想辞职,同时,又不想闹得不好。该怎么办呢??
首先你必须确定你是不是真的要离开这家公司,如果不是,那么一切都免谈,老实地继续呆着吧。如果是,从道义和负责任的角度讲,你应该首先跟公司老板表明你去意已决,但鉴于公司人手不足,愿意在公司还没有找到合适人员前,继续留在公司做好本职工作,但你必须与老板约定继续留在公司的期限,比如半个月、一个月不等。期限一到,就可以坦荡地离职。个人认为:强硬离职或抛下手头工作就走人是最下策的做法。
我要辞职但单位说缺人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任何理由,也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同事说要辞职辞职报告都交了,动静搞那么大,现在却因为自己没本事走不了,说领导不让他走。这种人怎么有
每个人都要首先满足生存的需求才能追求面子之类的精神享受。
出去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当然可以选择留下来,或许这就是为了加工资的一种策略。
个人有个人的看法,淡然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