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津贴福利补贴总和,不能超过15%的工资百分占率吗?
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工资总额是指实际发放的吗
是指你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包括工资扣缴总额。 这个问题应该是常识,你要看看在纳税地点。我有时真的是恨铁不成钢。哈哈,很多东西需要学习。
新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可以超过14%
可以超过,但是职工福利超过工资14%以上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所以职工福利费应在实际使用时计入职工薪酬,不能以计提方式确认为负债。
扩展资料:
新会计制度下,计提工资及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假设工资全进管理费用: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
3、交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 -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 -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绩效工资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
一般都不会超过40%。
绩效工资是近年来采取的一种公司激励方式。
至于占个人收入的比重,这个并没有正规的规定。因为属于企业自己的行为,而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这个比例是完全不一样的。
比如销售行业,基本工资一般比较低,甚至都没有基本工资,完全靠销售业绩的提成来赚取薪资。这个销售业绩的提成就是所谓的绩效工资,可见比例是有很大差别的。
传统行业的不同岗位绩效也是差别很大的。
比如行政岗位,工人,技术员,管理人员等,他们的工作方式不一样,所采取的绩效管理模式不一样,这个绩效比例也是很有悬殊,但是一般都不会超过40%,超过了,这些拿固定收入的人就人心惶惶了。感觉干活总有一双眼睛盯着,很是不踏实。最后活都没法干了。
公司以前有过,本来是40%,后来调到20%不到一年,就取消绩效考核了。
尤其是行政管理岗位,以及联合作业的岗位,发下这个计算绩效的成本远远高于实际的管理成本,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所以说既然是激励机制,那么就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以及员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合理计算,最终目的是成功激励员工,所以不要苛求什么正规比例。
企业报销的福利费超过14%比例部分怎么办
根据新准则规定。不用计提了。 发生额超出14%的部分,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纳税调增。 如果少量发票留到下年度做,应该问题不大,如果可以为了回避调增,福利费纳税调增额为0,但是下年度前两个月福利费特别的多,并且都是上年的发票,那就要小心啦。 在汇算清缴确定之后,根据调增额*0.25得出调增的企业所得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月末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