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职业

将公司员工录入农民工工资平台可以吗?(公司的对公账户可以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账号吗?)

将公司员工录入农民工工资平台可以吗?(公司的对公账户可以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账号吗?)

公司的对公账户可以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账号吗?

公司的对公账户当然可以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专户帐户。

有了农民工工资专户是否可以完全避免民工闹薪?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是国务院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的文件。这个文件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扩展资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是用工单位所在的劳动管理部门开设一个账户,专门用来存取辖区内农民工用工单位存一定的保证金的账户。此账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用工单位按期按额结算了农民工工资后,方退给用工单位。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建筑工人实名信息采集录入可通过什么系统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劳务用工有法可依

  从2004年起,我市先后制定了建筑业劳务用工八项管理制度。分别是:为解决责任不清晰问题,建立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为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建立了实名制管理及工资预储账户、月清月结和保证金制度;为加强施工全过程劳务用工组织管理,建立了劳务队长制度;为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了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建立了生产生活保障制度;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了投诉调解制度。2011年,重新修订了《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增设“劳务用工管理”章节,确立了用工管理的法律地位和各主体的法律责任。2012年,出台了《天津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我市建筑业劳务用工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搭建信息平台,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为管理好几十万建筑业农民工,有效监管几千个工地的用工情况,自2009年开始,我市推行了《建筑业劳务用工综合管理系统》,实施了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一方面,该系统具有信息脱机录入、统计分析和信息上传功能,施工企业通过该系统对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考勤和工资管理。另一方面,该系统具有实时监管、预警、投诉受理等功能,市、区县两级建委可通过系统对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五年来,该系统被下载使用3.3万余次。目前,我市在施项目实名制建立率超过90%。全市劳务用工管理清晰,纠纷可追溯,工资基本无拖欠。

  三、注重技能培训,劳务用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市建立起市、区县(集团)和建设项目三级培训网络。其中,第一级培训机构为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学校,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检查指导各区县、各企业的培训情况。第二级培训机构为具备市人社局技能培训资格的11所培训分校,集中在部分区(县)和集团(总)公司,承担施工一线操作工人的初、中、高级技能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市人社局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三级培训是建筑业农民工业校,目前全市用工人数超过200人的4232个工地建立了农民工业校,负责工人进场前培训。自2009年以来,进场培训率连续保持100%;一、二级网络累计培训35.8万人,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65%。目前,我们已在河南、安徽、四川等省建立了19个劳务基地,定向培养建筑业技术工人。

国务院客户端真的能帮农民工讨工资吗?

《条例》加大事后惩戒力度,对违反一般性工资支付制度,违反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不履行配合查询单位金融账户义务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补足资金,视情形约谈、通报和处分。此外,《条例》利用加强信用惩戒、向媒体曝光等手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依法依规联合惩戒。“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推动形成‘不敢欠薪、不愿欠薪’的社会氛围。”王显勇说。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广大农民工朋友热切期盼。相信随着《条例》颁布和实施,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症”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