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的时候,有一个离职原因是很多人打工者说的比较多:干得不开心,干得不舒服。但是我不理解?(为什么在工厂里打工的辞职的那么多?)
为什么在工厂里打工的辞职的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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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工者辞职的原因如下:
第一个原因:得不到更好的能力提升。
打工者们都想让自己拥有更多的工作能力,拥有更强的竞争能力,因为只有拥有更多的工作能力,才能够拥有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够让自己得到更好的工作岗位。所以,如果在这个公司既不能够获得更好的工作岗位,又不能够得到能力的提升。那么打工者们就会辞职了,因为他们要去寻找更好的发展空间,让自己有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
第二个原因:付出得不到认可。
很多的打工者们都想要有个稳定的工作环境,都想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但是如果自己的工作努力,自己的付出得不到认可的话,那是每个打工者们都会心寒的事情。所以,这也就是造成他们辞职的主要原因之一。打工者们不想让自己的努力白白的浪费了,他们希望的就是得到肯定,得到认可。
第三个原因:对工作失去了兴趣。
每份工作都是充满着无限挑战的,但是如果自己对工作失去了兴趣,那么这些挑战也就不复存在了。也只有拥有对工作的兴趣,才能够帮助自己想要用心的学习工作技巧,想要去学习工作知识,来帮助自己拥有更好的能力去完成工作。但是,一旦失去了兴趣,那么人们就会不愿意工作,不愿意做事。这样时间久了,就会造成辞职的情况出现。
第四个原因:升迁的机会总是从身边飘过。
每个打工者都想拥有升迁的机会,但是如果升迁的机会总是在自己的身边飘过。那么势必会打击到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失去想要发展动力。如果自己的没有获得升迁工作的能力,那自己还会努力去学习知识,来丰富自己的。但是如果自己拥有了能力,但是却一次次的擦肩而过,那么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这也就是造成了打工者们辞职的主要原因之一。
造成打工者们辞职的原因很多,每个人都有不同,但是相同的是这个公司对自己没有吸引力了。所以,要留住打工者们,企业单位要有所改变才行。
我在公司上班做得不开心,我提出辞职的时候说是自己做得不开心的,现在要在纸上写辞职理由,不知道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法律规定的名称,再找到对应的条款即可。
当代年轻人频繁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当代年轻人频繁离职的原因有三个:工资、工作的心情、追求另一种生活。我们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现在的年轻人有很多的想法,这些年轻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想法而不断努力,甚至会辞职,只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实际上,大多数人工作的最大诉求,就是挣钱讨生活,养家糊口,你钱给的不到位,那我就只能告辞了,就这么简单。如今,不管是在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生活成本其实都很高,单一套房子就足以压得八尺大汉抬不起头来。物价越来越高,我们的工作时间越来越多,经常加班,还不涨工资,这样的公司还留着干嘛呢?我认为公司方面,发的工资一定要对得起员工的付出,如果员工付出的成本远远超过工资,那这样的公司是留不住人的。
很多人离职的原因,就是感觉在这里待得不开心,这个让他不开心的,可能是老板,也可能是同事,甚至还可能是客户。老板刁难、难伺候;同事阴险、难相处,职场上的那些鸡零狗碎之事往往不比皇帝的后宫少。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状态,如果自己承受不住的话,可以和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说说,把自己心里的不开心说出来,就会好受很多。如果你觉得自己换一份工作会更开心的话,那么就勇敢去做吧,人生在世,开心最重要啊。
人要是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有能力按自己的思路走,这其实是人生中的一大幸事。所以如果你有自己的理想,那么就放手去做吧,世界那么大,一定要去看看啊。
离职原因的最佳回答
1、身体吃不消,工作量太大。
2、自己要回家结婚。
3、回去考公务员,再也不打工了。
4、我水土不服。
5、我想家里的月亮。
6、自己太笨,学不好技术。
7、我不适应这个岗位。
8、我个人在这里没有发展。
9、我与这里与人相处太好,没办法工作。
10、我承受不了这样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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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正面回答
直接回答原因而不是各种绕和回避,太过隐晦的回答反而会让面试官认为其中有不好的负面原因,还会以此判断你的性格和风格做出不利于你的判断。
二、原因要真实
你的回答可以不是真实的全部,但一定要真实,因为只有真实的你才会回答得比较坦然,也只有真实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才能经得起背景调查。
三、原因不要过多
因为面试时间的限制,过多的原因罗列可能会暴露各原因间的冲突,给HR造成你思维混乱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