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前两年的时候发的工资都是不再正常生产的时候上班少工资低,问该怎么算?(企业倒闭,财产不够发员工工资,少发的工资怎么办)
- 企业倒闭,财产不够发员工工资,少发的工资怎么办
- 企业破产期间职工还上班吗,发工资吗
- 当公司宣布破产了,公司财产清算后,还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这怎么办?
- 工厂倒闭但是不承认倒闭只是说放假,每月按最低月薪发放工资,一直到五月份,如果五月份没开工就按劳动法
企业倒闭,财产不够发员工工资,少发的工资怎么办
1、“那少发的工资怎么办呢,不会是就没有了吧”:还就可能是“没有了”。企业清算后,资产先用来偿还破产清算费用,然后第一位偿还所欠工资,有剩余的才偿还税款、企业所欠的其他债务。如果工人工资都不够,大多数情况下就只能没有了。
2、“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算不算企业财产,能不能要求用老板的财产发工资呢?”:这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企业注册的是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就不算企业财产、不能要求用老板的财产发工资;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实行的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即公司只能以公司总裁的资产承担公司债务,公司股东或法人代表都不以个人财产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但如果该企业是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等,法人代表或是老板的个人财产虽然不算是“企业的财产”,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清算还债后,法人代表或是老板仍然要对企业债务负有5年的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5年内都可以请求用老板的个人财产偿还。
(3)还有一情况:如果虽然是有限公司,但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即刺破公司面纱制度。
(4)如果是一人公司:法人代表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也应以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
企业破产期间职工还上班吗,发工资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当公司宣布破产了,公司财产清算后,还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这怎么办?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工厂倒闭但是不承认倒闭只是说放假,每月按最低月薪发放工资,一直到五月份,如果五月份没开工就按劳动法
只要工厂没有和你们接触劳动关系,工厂开工后,你们就必须回去上班。当然你们也可以依法要求辞职,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