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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你怕他,经理说我挑拔员工关糸,不让我上班?这可以吗?(一想到上班就害怕,怕领导找你谈话,上班不和同事说话 这是怎么了)

就说你怕他,经理说我挑拔员工关糸,不让我上班?这可以吗?(一想到上班就害怕,怕领导找你谈话,上班不和同事说话 这是怎么了)

一想到上班就害怕,怕领导找你谈话,上班不和同事说话 这是怎么了

内心孤独,内向

害怕与人接触

这个就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要改变自己才可以。

主管不让我上班了我该怎么办

你旷工一天是不对。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来处理。如果不让你上班须出具相关部让你上班的理由或者是文件。针对此事,你可以:

1、与你的主管进行沟通,愿意接受公司处罚,并保证再你旷工,遇情请假,严格遵守公司规章。请求原谅并给与机会改过。

2、如果你的主管不能接受你的请求,可以找你们的间接上级;

如果三日后,该公司以你自动离职处理的话,你可以:

1、对此事你向劳动局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投诉,向工作人员说明公司不让你上班的原因,请劳动局相关人员出面协调。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你依据劳动合同注明的条款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单位已经违法。

2、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

3、根据劳动仲裁情况,在15日期限内对方未上诉的情况下,向单位要求索赔;

4、如果单位不履行仲裁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是委托劳动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上述供你参考,你学学会运用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准备辞职去人事部他们说经理那边说不让我在了也说可以离职不用做一个月也可以拿到全额工资,但是我去店

1、必须是公司负责人员做出的承诺才算;2、根据法律规定,最后一个月你应该干满才能拿到当月的薪水;3、你既然已经准备辞职,那就安心把辞职手续及相关社保转移手续做好,除非你一个月工资很高,要不就算了!

您好,我口头和领导说我要辞职,没有书面离职,领导当天就不让我上班了,合法吗,我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工资应该支付!

  另外,如果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略,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