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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我不想去,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要求补偿(公司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我不想去,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公司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我不想去,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要求补偿(公司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我不想去,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公司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我不想去,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主要考虑调岗行为的合法合理性而定

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不能单方随意变更,否则就是违约违法

你可以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

然后如果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基本上可以实现你的要求

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

希望可以帮到你

公司要将我调岗,我拒绝并且辞职,可以要求赔偿么?

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3366236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调动岗位,我不愿意,可以得到赔偿吗?

1.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写着可以随意调动工作,并且合同书上写的是操作工,现在要把再调去操作工。公司没有违反劳动合同。

2. 如果你不服从分配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公司对你做出警告也是可以的。

3. 现在你去告公司,法院不会受理的,你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你很难取胜的。

公司无理由 无事先告知调换工作岗位 我可不可以拒绝 如果我辞职 能得到补偿吗

针对此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是如此调动的原因,可以找沟通一下;二是当次的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无书面明确,如果没有,则不好办。

按常规来说,公司不违反劳动法,加上你工作时间短,在单位还没有说服力,公司也没有什么重要把柄在你手中,你无法与其正面抗衡,除非你准备跳槽了。而且你跳槽,公司不会给你补偿;如果你不服从分配,单位通过一定程序,确定是你违反单位规定或纪律,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也得不到补偿;不过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如果不准备跳槽,就不要把事情搞僵,建议:

1、找现在的部门主管了解一下情况,表达你还想留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看看他能否给你提供什么帮助或建议;

2、找人力资源部沟通,可以提出自己的不理解,希望得到解释,

3、准备好方案,力争达到自己目标。如达不到,就退而求其次,提出你的条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接受调动;一般情况,你同意调动,接受比原来差的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单位会接受你的条件(只要不太过份);如果任何条件都不答应,你就应做好准备,找退路,早点与这单位说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