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提前半小时上班不满旷工半天罚五百合理吗?(我上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去食堂吃饭 公司给我记了个大过还记旷工0.5小时这样合法吗)
我上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去食堂吃饭 公司给我记了个大过还记旷工0.5小时这样合法吗
如果企业有相关的制度或者管理规定,就没问题。
1、你提前就餐,属于脱岗或早退;
2、如果有制度规定,劳动法支持企业的处理办法;
3、记大过和记0.5小时旷工,对你也没什么实际损害,不用耿耿于怀了,你也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任何企业都不会支持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月薪3000旷工半天扣500合理吗?
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呢,他有这么一个规定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它上面有明确的规定,写着旷工一天扣1000看也是合理的,因为你要遵守公司的规定。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嘛。国家法律只是一个大框架,然后公司他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你需要遵守的,但是他这个规章制度。得合理合法。他说扣500得有理由。或者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
旷工半天怎么处理 劳动法,旷工半天,如何处罚
你好!一般来说,公司的员工经常旷工公司就会扣工资来惩罚,如果旷工情况比较恶劣的话,单位是有权辞退员工的,一般旷工半天的话多数企业都是以扣工资来惩罚的。
一、旷工怎么扣工资?
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对旷工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我国法律上对员工旷工是没有做出规定的,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旷工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一项就是要扣除旷工员工在旷工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照旷工的天数乘以旷工员工的日工资来计算的。同时,要是因员工的旷工,造成了公司的损失,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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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提前半小时上班这样合理吗
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每月168小时。超过的时间都算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可以要求提前下班,但是对你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不好说。
你还不如反正都是一天的工作,慢慢干吧!
我每天5点下班,都要6点多,甚至7点才回家。反正回家早了也没事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