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谊东拖欠工资拖欠过年留守资金8000?(老板欠我8000元工资不给怎么办?)
老板欠我8000元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般来讲当今社会上讲诚信的人越来越少,对这些上必须有一定的对策, 现在没钱,过年这只是一个借口,给你一个损招,在大庭广众你把他拦住,跪下抱住他的腿,哭天呛地,一把鼻涕,一把泪问他要,如他还有一丝人性,肯定会给,否则过年也未必会给你,这些人有时真黑。上述哪招实际上太损,有时真是不得己而为之。你也可以把困难多给他反复讲讲,争取获的他同情。至于报警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因为人家也没骗你,只是资金有些困难,何况答应你,过年回去给你。如劳动仲裁双方又没有合同,威胁废了他儿子,他一旦报警,说不准你会进去,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青岛谊东拖欠工资问题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即墨拖欠8000元的工资一直不给,怎么办
1、尽量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青岛市市北区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有拖欠工资这种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他们帮助你们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要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和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
拖欠工作统一举报电话:12333。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催讨工资,成本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是催讨被拖欠工资的首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