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时说做长期的,但是做了十天还是不适应,不想做了,可以辞职要求给我结这十天的工资吗?(一份工作,做了10天左右说不做了,领导说你在做段时间就适应了,过了1个
更新时间:2021-08-01 04:32:51 • 作者:EVELYN •阅读 9364
- 一份工作,做了10天左右说不做了,领导说你在做段时间就适应了,过了1个月提出不做,领导说过了一个月
- 面试的时候我说我是长期,我不想做了,他们说长期工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提出辞职。有这种事吗?
- 辞职理由怎么说 我才做了十天 感觉不适应 但是当初老板说要做就要做到过年 怎么办
- 做了10天,不想做了,怎么辞职,求文字
一份工作,做了10天左右说不做了,领导说你在做段时间就适应了,过了1个月提出不做,领导说过了一个月
试用期内辞职提前3天就可以了,
明显你这个领导是故意坑你的,
这种情况最好离开这个公司,
否则坑死人没得说。
有劳动合同的话,拿好留作证据,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就去劳动局举报投诉,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
有过工资条或银行流水也可以的,
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工资都是犯法的,
这样的领导这么做事,不要再给他留面子了,
直接举报最好。
面试的时候我说我是长期,我不想做了,他们说长期工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提出辞职。有这种事吗?
没有吧,除非当时签合同时候明确写了,不然就可以提出辞职吧,但是,如果当初签合同写了,那就没办法了
辞职理由怎么说 我才做了十天 感觉不适应 但是当初老板说要做就要做到过年 怎么办
有无签过合同、协议等?若没,那就直接说明呗,有啥啊。再说了,即使你不说,勉强留下来了也意义不大啊。所以,不要怕,直接向老板说明情况,希望老板理解、体谅你。
做了10天,不想做了,怎么辞职,求文字
做了十天一般属于试用期,只要递交辞职书(不管写什么理由),都可以三天后离。这是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