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一次付清,以后再无纠分。可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给怎么办?(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没补足怎么办)
-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没补足怎么办
- 工伤待遇完成后公司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咋办?
- 发生工伤后,做的伤残鉴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不给,应该怎么办?
- 关于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 社保局支付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 再与社保无关系吗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没补足怎么办
先按《判决书》中规定的数额向单位要,如果单位拒绝给付或者故意拖延,写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拿着《判决书》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工伤待遇完成后公司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咋办?
公司不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现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违法行为,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不支付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发生工伤后,做的伤残鉴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不给,应该怎么办?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如果你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且企业给你安排了你能胜任的工作岗位,你也同意上班的话,企业是不用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只有到你辞职时才给
关于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 社保局支付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 再与社保无关系吗
社保基金向本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在合同期终止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时,由社保基金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