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七年了,我们是个小厂只有几个人,我想要离职怎么给老板说,需要提前说吗?大概提前多久说(我在一个公司打工干了七年现在自己离职有没有什么补偿请问一下打工
- 我在一个公司打工干了七年现在自己离职有没有什么补偿请问一下打工?
- 我在一个公司打工干了七年现在自己离职有没有什么补偿
- 我在企业干了7年了我提出不干了有什么补偿
- 公司工作量太大我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现在想自动离职可以吗
我在一个公司打工干了七年现在自己离职有没有什么补偿请问一下打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另外,如果是合同到期,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也没有经济补偿。
只有在劳动合同没到期,企业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按照在企业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采纳。
我在一个公司打工干了七年现在自己离职有没有什么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其他理由主动辞职没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企业干了7年了我提出不干了有什么补偿
没什么补偿的。
公司工作量太大我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现在想自动离职可以吗
不知道你的想法是什么,你是觉得工作量大你一个人做不过来还是觉得这样安排不公平还是觉得和你的收入不成比例呢?
如果你觉得你这个公司不适合你今后的发展,你可以离职;如果你觉得公司适合你,就是和你的收入不挂钩,你可以向领导提出,先看看领导的意见,再做决定。
因为现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现象相当普遍,除非你在国际大公司里面,即使在那里面工作,虽然做得都是你分内的事情,但是加班加点那是家常便饭。
如果你觉得你做得这个行业适合你,而且今后你还要从事这个行业的话,那就和老板谈谈你的待遇问题,先提条件是你必须先把你的工作做好,让老板觉得你是个不可夺得的人才,那样老板会考虑你的待遇的,毕竟哪个老板都不是傻瓜!
你不提,老板自然装不知道,但你有多大价值,老板心理是很清楚的。你可以试着考虑一下,你离开这个公司,去别的公司发展,能否比他这里取得更好的薪酬待遇,是差很多,还是差不多。
如果你觉得自己怀材不遇的话,那你就需要好好考虑自己了,为什么老板会不重用你,即使不是你的错!你也要改变自己的处事方式。你只觉得自己做几个人的工作,就要离职,不是明智的选择,要知道,去哪里都会很累的。去任何公司都不会让你干一天,休半天的。我觉得就是先把工作做好,然后和老板谈,拿出你的业绩和能力和他谈,如果老板很小气或是指责你没把工作做好,那你在他心目中已经没有多大价值了,辞职也罢。如果老板觉得你是个人才,叫你干了那么多工作的话,你和老板谈了,他不会不考虑的,因为,他知道你到底值多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