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隐瞒工资待遇 导致后知晓后不去了能拿到工资吗?(国有企业可以隐瞒工资吗?是否要公开公示工资?领导的工资不向工人公开这样对吗?)
- 国有企业可以隐瞒工资吗?是否要公开公示工资?领导的工资不向工人公开这样对吗?
- 领取工资后就不去上班了,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 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不发工资可以吗
- 劳动合同上写明旷离没有上个月工资那我旷离了还能拿到工资吗
国有企业可以隐瞒工资吗?是否要公开公示工资?领导的工资不向工人公开这样对吗?
国有企业可以隐瞒工资,劳动者的工资属于隐私,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公示所有人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公开工资计算方法和相关的制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领取工资后就不去上班了,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如果劳动者只是一天不去上班,那么只能算违法公司规章制定。
如果劳动者一直都不去上班,那么就属于违法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不发工资可以吗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害的,被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额度较大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损失额度较小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于法无据,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对损失大小的界定,原则上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确认。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上写明旷离没有上个月工资那我旷离了还能拿到工资吗
首先你可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而且你这个月的已经干完活的也可以拿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你的描述,你因为旷工被公司开除,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所以只要你为企业工作了,企业就必须支付你响应的报酬。
2.如果企业难为你,你直接去劳动局仲裁他们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准备好你工作的证据:比如合同,比如考勤表等,公司准会找你和解的。
3.另外需要提醒你的事情,企业是有责任和义务为你交社会保险的,如果单位没有替你交,也可以去劳动局仲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