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十一天,老板没有工资,经过劳动部门钱还是没有拿清,330O元,付给我220O元,还差11OO?(我上班干了11天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我去找劳动局投诉可是今天
我上班干了11天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我去找劳动局投诉可是今天劳动局跟
员工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仇的权利,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干了十五天,老板不给工资
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上班有事不干了,干了十一天老板不给开工资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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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付出了劳动,公司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否则,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直接免费咨询电话13421802488
我在一个厂干了十几天 我想走 但老板不发工资给我 怎么办
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是按日结,不发工资就违反了劳动法。
如果合同是月结,不到一月,不发给工资是正常的。
具体可以到劳动主管部门咨询,或者请劳动部门参与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