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公司开不了离职证明,新公司也说叫我去入职,是代表有没有离职证明都没关系吗?(辞职后公司一直说要交接不让办离职证明,下个礼拜新公司让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做。)
- 辞职后公司一直说要交接不让办离职证明,下个礼拜新公司让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做。
- 不办完离职手续,能到新公司入职吗?
- 离职证明中的离职日期是在我入职新公司之后,那样怕不怕?新公司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 新单位要开据离职证明,而原来的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辞职后公司一直说要交接不让办离职证明,下个礼拜新公司让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还没到一个月,按规定你公司不允许的话你是不能离职的,所以公司有权利不给你办理离职证明。如果新公司一定要离职证明的话,你需要和老公司协商一下。。
二、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你离职后,你公司有义务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十五日内帮你办理离职证明、办理档案盒社保转移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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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职证明,能录取候选人吗?”在某个由HR从业者组成的千人QQ行业群里,记者抛出这样一个问题。参与讨论的HR中,超过半数给出了否定答案:“没有离职证明,我们不敢录用。”
在北京某科技公司HR王铎看来,要求求职者出示离职证明,这不仅是人力资源行业的一条铁律,更是衡量求职者素质的一项标准。“正规公司会有合规的离职手续,求职者若无法出示离职证明,可能是个人与公司存在纠纷,也可能是公司制度不够标准。”
法律对此亦有明文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还有企业并不重视这一“基本常识”。杨保全律师经手的劳动纠纷诉讼中,不乏与离职证明相关的案例。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无法就业,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屡见不鲜。
“单位必须给离职员工开离职证明。”杨保全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在开具离职证明时也不能任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并不包括对劳动者的个人评价。
“如果单位在离职证明上所写的、对离职员工不利的解聘原因是编造的、莫须有的,那么单位就侵犯了离职员工的劳动就业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瑞雷说,“即使离职证明上对离职员工再就业不利的解聘原因是真实的,离职员工也可以拒绝接受这样的离职证明,要求单位重新开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暴露的问题远不止这些。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职场人甚至不知道离职证明有何用途。“离职证明跟公司有关,跟个人没啥关系。”周志虎已经在北京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工作了近10年,他至今仍持有这种观点。
已有7年HR从业经验的王铎告诉记者,在自己的工作中,求职者入职时才发现没开离职证明、忘带离职证明或者弄丢离职证明,并不是新鲜事。
“离职证明不仅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保险杠’,也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证明书’。” 朱瑞雷强调,“首先,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
同时,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再次,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
面对企业不开离职证明的任性举动,劳动者应大声说“不”。《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上,已有不少离职员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据杨保全介绍,他曾经手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因前公司未能在离职后15天内出具离职证明,耽误了新公司的入职,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劳动者损失2万余元。
朱瑞雷同时提醒劳动者离职时多个“心眼”。“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职证明 、新华网▬不开离职证明一走了之?别让它拦住你的求职新路
不办完离职手续,能到新公司入职吗?
这样不行的,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结束,所以原公司可以告你要求赔偿的。
离职证明中的离职日期是在我入职新公司之后,那样怕不怕?新公司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应该没有太大影响。
这不续签合同,既可能是单位原因,也可能是个人原因,或者双方协商的结果。
这对入职新单位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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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
新单位要开据离职证明,而原来的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必须给你开具,这是《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开,按按第89条办。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