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工作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医疗期满后如果还不能上班,单位有权辞退吗?如果辞退,有什么经济补偿吗
解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此外,本市就以上情形所涉及补偿金的具体标准作出了规定:按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医疗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
我是属于医疗期满后,不能在胜任本职工作,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加以补偿,我想知道具体的补偿方法
用人单位辞退无法胜任工作的劳动者,需要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是什么?谢谢
《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因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2,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指的是什么?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
患病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需要先安排别的工作让你试一下,不能直接解雇你.劳动合同法有以下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后,仍然在治疗,当合同到期后,可否不再续签,需要怎么补偿
过了医疗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即可,根据其工作年限计算.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能回来上班,单位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中国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能回来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后仍需要继续治疗,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最长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