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
24.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 ).A.不纳税B.按工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71号文件规定,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演出收入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第八条(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所以演出收入应该是劳务报酬.
文艺演出获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哪一项呀?
演职人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演职人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动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所得减除费用扣除额后征收个人所得税.几个人同时参加演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分别安每人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提供每人明细收入额的,按收入总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艺人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比如参加一场演出,演出费
艺人一般会涉及以下收入,应按不同的税目交个人所得税:1、每月从所属演艺公司领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交个税.2、为广告商拍广告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交个税.3、参加演出(包括舞台演出、录音、录像、拍摄影视等)而取得的报酬分两种情况:一是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视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视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员到外地“走穴”演出取得收入50000元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应该按劳务报酬税目缴税.不过以上两位计算的税额都不对.个人所得税法另外规定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
针对个人取得的一项收入,如何区分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辨别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方法是: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某处任职,完成某一岗位职责,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其中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判断标准是什么
主要判断标准是否与任职、受雇有关.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演员的演艺收入如何计算其所得税呢?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税率20%.一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收入额的20%.
请问演员劳务应如何入帐
演员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是两回事,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 团体 学校 部队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所得的报酬,前者有雇佣关系,后者无.演员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个人报酬,应属于个人报酬申报纳税,同时,作为外单位人员的演员,其报酬应记入拍摄费用 制作支出等部分.
某明星参与一演出,主办单位支付其10万元报酬,该明星应缴纳多少个税?
演出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该次收入10万元,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额=10*(1-20%)=8万元 > 5万元, 适用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0.7万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1-20%)*40%-0.7 =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