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干了20天店长让我去别的店上班我不想去店长说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店长和同事都这么说,关键是自己有什么感觉,自己也要反思下自己的工作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请领导和同事平心静气地帮自己分析下问题出在哪儿,如果可以改进,还有4天时间,抓紧改进.如果确实如别人的评价的那样,不妨换一份工作.你不适合在这儿工作,并不代表你不适合其他岗位工作.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试用就不是正式的 直接说 说你感觉适应不了工作 不想继续干了 应该不会给你多少工资 只要你没交定金 正常情况就可以走人 交了定金就要听人安排.让你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满意请采纳
走的不明不白,就是无故被辞退,应该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赔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应该付你两天工资;这世界从来不是老板说啥就是啥的,更不可能适应期不过不给钱的荒谬说法,他违反劳动合同法,无视国家法律,随心所欲,扰乱社会风气,完全可以去投诉他.维护好自己的权利,黑心老板其实只是纸老虎!